时间过得真快!太阳仿佛刚刚升起,但不知为何,仅只过了瞬间而已,就已是黑夜了。我很喜欢黑夜,尤其是那种布着繁星的黑夜。那一颖颗小星,如同钻石一样嵌在深萦色的黑夜里,黑夜中再挂一弯或是一轮明月,那该是何等的可爱而美丽啊!但可惜,如此神秘的夜,我从未见过。偶尔天上有一两顺星我便满足了。不过,我想,也许,不,是一定—将来的某一天,我一定会看见布满星星的闪亮的夜的。
我很喜欢写作,但却不怎么喜欢语文。因此,我的文学底子并不怎么扎实。我只是偶尔读读名著看看文章。而写作也是由着性子来的。脑中闪过什么,我就写什么。有时思如泉涌,但却写不出什么,那是因为我来不及把它们以好的方式组合起来。我的思想,不受世人控侧,却常常受到自我的束缚。
有时候,我的文章只是为了一个题目而生的。我喜欢有诗意或是有新意的名字。但我却不愿列举什么,这样反而不形象—一个正方形的太阳你见过吗?丰富的想象力,我也喜欢。曾有人对“永恒的一瞬间一词作了解释。他说,世间有一座方百里、高万初的大山,还有一只小鸟。每隔一百年,小鸟都从万里之外飞到大山上磨一磨嘴。当什么时候,这座大山被磨平了,那么翻永恒的一瞬间”便过去了。多棒的解释啊!同时,有人要问了,什么是想象力?想象力就是苹果树上结出的金币!
我喜欢想象力,喜欢灵感,更喜欢那种很富感染力的很“悬”的句子,例如那句突然间在我脑中闪过的句子“封在冰川中的火焰”。我想以此为标题作文章。但发现此题太远,遥不可及。现在又无什么灵感,便不可强求,凡事随缘,时机一到,自能成文—所谓欲速则不达嘛!因为爱上了写作,我便更爱黑夜了。
记得以前一位哲人曾说过,他恨阳光,因为阳光剥夺了他的灵感。的确,在太亮的地方,我难以展开我的想象。我的习作多完成于黑夜。那么这又是为什么呢?报上说,那与太阳黑子的活动有关:太阳于一日中的清晨与傍晚最活跃,此时受其影响,人们便有了灵感。报上还说,太阳黑子大幅度活动的周期为10-11年一次。其活动时,磁攀强烈,同年出生的人多才子、才女。我不知道这是真是假。这种所谓的“科学”的解释,不可不信又不可全信。
我爱写作,它与我的机体一起构筑起我的生命。
但因为实力问题,我还不能用我的那些小文章去感染谁,因此,写作还没有成为我的使命,只能算是一种兴趣。
黑夜神秘,文学神圣,世界又如此神奇。
世界创造了人类,但人类总以为是人类创造了世界。人们经常说,只有地球毁灭了,生命才会结束。其实不然。人们总爱抱着谦虚似的自大来装饰每一个谎言。要知道,人类的生命掌握在自然的手中,而自然的进程却由不得人类选择。
所以这世上,只有黑夜包围人类而没有人类圈住了黑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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