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哗在写作上有何诀窍?她说:“得益于读过的书。”“书对我产生吸引力,源于小时候妈妈给我讲的故事。像‘大灰狼追红兔’、‘月亮仙子’、‘龙眼’、‘望娘潭’这些故事都让我着迷。稍大一点,就问妈妈故事是从哪儿来的。妈妈说,书上写的。那时,我才知道书是个神秘的东西,有了到书中找故事的渴望。平时,爸妈不是看书,就是看报,我很羡慕他们.上小学后,家里专为我订了一份《汉语拼音报》,让我借助拼音,读上面的童话、寓言故事,背诵上面选登的唐诗。慢慢地,我的阅读兴趣愈来愈浓。久而久之,竟形成了一种习惯。”看来,一个人兴趣、爱好、习惯的形成,离不开家庭的熏陶。
郝哗在阅读与吸收上,表现出了她与众不同的风格。一、杂而不乱。所谓杂,指读的内容,文学作品、生活百科、佛教圣经、电影艺术、青年修养、衣着风度等方面的书她都涉猎。所谓不乱,指读书有目的,择书有标准。如她对信佛教的人感到神秘,就读了《佛教百问解答》一书,以解心中之疑。有些报刊及栏目对写作文有启发指导作用,便成了她固定的读物.二、多而细。所谓多,指读书的方式多,有“蜻蜓点水”式,即只观大略,不顾细微;有“择优录取”式,即精选名篇佳句,抄录整理或熟记背诵;有“分项剪贴”式,如刊头画、插图及一些资料性的文章均用此法。所谓细,指分类细,按材料的内容、性质分贴在“艺海拾贝”、“昨日一瞥”、“天地方圆”等剪报栏目中。三、“入”而能“出”。“入”指读书态度。阅读时精神集中,遇到疑难,仔细思考,绝不目圈吞枣。郝哗说,她曾读过一些朦胧诗,初读时,觉得如梦似幻,不知说什么,可她经过反复咀嚼,边读边想,借助工具书,联系平时读过的一些材料,慢慢地就品出其中的“味道”了。一次阅读课上,语文老师读了一首诗:“啊/谁说秋天月圆/佳节中尽是残缺/每一回西风走过/总踩痛我思乡的弦。”让同学写一篇分析短文。郝哗是这样分析的:“这是一首思乡诗,其特色体现在以景衬情上,明明是不能与亲人团聚的缺憾,却说月亮净是‘残缺’。还有诗人把‘弦’比做自己的情思,让人感到诗人的心在颇抖,情之浓之烈,‘怎是一个愁字了得?’”
郝哗同学在写作上获得了成功,正是她不懈练笔的结果。启发她对写作产生兴趣,培养她练笔习惯的是两位语文老师。三年级时,她的第一篇习作《写给老师的话》,作为范文在班里讲评。老师夸奖这是一篇好作文,可以打满分。这句话像一束温暖的阳光.直射学生心田,她加倍地珍惜自己这点成绩,以后每一次写作文都用心写。上中学后,语文老师是一个文学素养很高,喜欢写作的人.他常常在课堂上读自己写的小说、诗歌,让学生品评、鉴赏。平时,他对学生写作文要求很严,训练有方.尤其对郝哗的写作辅导,表现出了极大的热情。每次批改,肯定什么,哪些不足,都在评语中写得清清楚楚。老师的言传身教影响着学生,启发了学生潜在的智能。郝哗不只是写好每篇作文,课余,她坚持写日记,写散文,写诗,写小说,一发而不可收。她把写作当作同挚友谈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