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文是国家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民主党派、社会团体以及广大人民群众,在日常工作、生产、科研、学习和生活中办理公务和个人事务时,所常使用的具有直接实用价值和某种惯用体式的一类文章的总称。在这个定义中,就应用文种类和范围来说,它既包括了党和国家发布的命令、指示和通知等带有法定性的公文,又包括了计划、报告、总结、书信、条据、请帖等一般应用文。
在这里,我们再具体地说一说定义中所说的“办理公务”这层意思所包括的具体内容。所谓办理公务,主要是指如下六个方面:传达和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发布法规,请示和答复问题,指导和商洽工作,报告情况,交流经验。
以上是我们也是多数同志对应用文所下的定义和作的解释。
有个别同志不同意这种看法,他们认为应用文不应该包括公文。因为应用文有它自身的特点,那就是它同生活密切联系。我们,也是多数同志认为,应用文应该包括公文,而且公文是应用文的主体。
还有个问题在这里需要解释的是:机关应用文这个概念。因为有的同志把应用文叫做机关应用文,或者把公文称为机关应用文。就是说,有的同志把应用文、机关应用文和公文当成一回事了,弄不清它们之间的区别。关于公文的概念,在第二讲《公文及其写作方法》中,我们将做专题讲授,在此只对机关应用文作点解释。
什么是机关应用文呢?机关应用文是应用文的一部分,它是专指在党政机关、群众团体、民主党派、企事业单位等经常使用的用以处理公务的那一部分应用文。这一部分应用文除了包括公文以外.还包括一般应用文中的计划、总结、纪要等应用文样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