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补充规定
所谓规定,它是机关、团体、工厂、学校等单位对某一事物所作出的关于方式、方法或数量、质量的决定,是人们在一定范围内应该支配自己行为的一种准则。补充规定是上述单位的负责人,就已作出的规定作出补充决定时使用的一种规定样式。这也是党政机关中时常使用的一种应用文样式,机关中的文书秘书干部都应该会写它。
二、怎样写好补充规定
执笔人起草补充规定前,先要详细掌握经领导研究决定后所作出的补充规定的全部内容。
执笔人要找出原规定的条文并认真地进行分析研究,弄通补充规定与原规定的关系。
执笔人要掌握补充规定的结构方法。补充规定虽同规定在写法上有相似处,但其内容有区别。补充规定的结构,一般有如下三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是标题。写法有三种:
第一种,用一个表示范围的介词结构来表示,即只写事由和文种,如(关于x x政策问题的20 x x补充规定》
第二种,在第一种标题上加上补充规定的单位名称,如:(x x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场和物价管理的八条补充规定》
第三种,带有文件版头的。例如:
中共X X市委20 x x第X号文件中
关于xx政策问题的补充规定
第二部分,正文。它是规定的基本内容或核心部分。这部分一般把规定内容逐条列出即可,不必再写序言。因为在原规定中己写过了,故在此可略。这部分内容要写清楚、具体、详细,不能再让人读后产生疑问,结果再对补充规定作补充规定,那样就不严肃了。
第三部分,作补充规定的单位名称和日期,写于正文右下方第三、第四行处。要是单位名称在标题中已写过了,为避免重复,在此可省略,也可写上。作为文件下发各单位时要注意盖公章。
补上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