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任何文体都避忌冗长罗嗦,而杂文尤其如此。它的“感应的神经”的敏感性,要求杂文的产生要迅速敏快,立马成章;它的“匕首”、“投枪”的战斗职能,又要求杂文短小锋利,一针见血。杂文的快和短,既是斗争形势的迫切需要向它提出的战斗化要求,也是杂文的艺术风格、艺术特点所固有的规律。时下报纸上的杂文,一般都是在千字左右。这种自然形成的短小体制,固然与杂文“匕首”、“投枪”这一“轻武器”性质有关;从报纸版面美学方面看,较为短小的杂文,对于编辑安排、美化版面也较相宜。可以说,杂文的快和短,又是相辅相成,互为因果的。既然快,就不可能是鸿篇巨制、长篇大论幕正因为短,才能够像电光石火一般机敏反应。而快和短,又是杂文短小精悍的必然要求。鲁迅的杂文不少是几百字到千把字的短文。用这样短小的文字而将宏大的题旨、丰富的思想熔铸其中,便不能不在“精”字上用些气力。事实上,大凡优秀的杂文,都像眼睛里容不得砂子一样容不得一个闲字。那种故弄玄虚、卖弄学问的掉文袋习气;那种哼哼哈哈,钝刀子割肉的半死文风;那种东拉西扯、言不及义的学究式说教;那种言之无物、隔靴搔痒的空话泛论,都是与杂文短小精悍的战斗气质大相径庭。是为杂文所不取的。
标签:本来任何文体冗长避忌巨小方畜淘罗嗦精悍杂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