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突然对“不平则鸣”一语产生怀疑:现实生活中,颇多不平,鸣者几何?!但此语家喻户晓,恐出典不凡。一查《辞海》,果然,语出唐宋八大家之一的韩愈之口:“大凡物不得其平则鸣。”于是心里又嘀咕了:凡是遇到不合理的事,都敢发出不满的呼声?未免太“书呆”了!或许此话是属于“乱后谈兵”也未可知。不过,我虽然这样想着,但帽子、棍子却不敢轻易往韩翁身上扔去,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我又依照俗例——“查档”。这一查,我心潮沸腾了!原来韩老先生正是由于不平则鸣,两次被贬滴。这句含着血泪、包含着怒火的话,充分体现了他为捍卫真理,不屈节保官的崇高精神,令人心折。
再回到文章的开头。笔者对“不平则鸣”一语产生怀疑是如何引起的?近闻:某单位与某部门是近邻。某部门某干部向某单位今天提出“买”这样,明天又提出“购”那样,待让其付款时,便拉下脸来。今天通知:你单位不得在此倒垃圾,否则罚款(倒垃圾的地方一直未变,某干部天天瞅着,但从未提出过);明天又通知:你单位违章建筑,罚款XX元。倘若申辩,XX元会变成XXX元,倘若设宴,他就会在研究(烟酒)之后,将XX元变成X元或0元。
面对这种以执法为幌子,大敲竹杠的事,据说某单位领导本来也想大鸣,但智者劝道:不鸣吃小苦,鸣则受大罪,还是忍气吞声为上。为“顾全大局”,某单位领导只好将大鸣改为小议了。更有高人献策道:把烧小香变成烧大香,将磕头改为长跪。这样,经济上是要多破费些,膝盖也要多吃些苦头,但只要诚心献佛,一旦佛爷解颜,烟雾倏成祥云,公等就会逢凶化吉。这叫“失小保大”,何乐而不为?呜呼!此策妙是妙矣!就怕长此以往,一日国不国,党不党,应了那句“皮之不存,毛将焉附”的古训,那才真叫“因小失大”哩!行文至此,不禁想到,如果勇于不平则鸣的韩翁泉下有知,当对此作何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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