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事物因果链的说明文,可以列举出导致事物具有自身特征的所有可能性因素,进而全面地均衡,归结出什么是最主要或最根本的原因。在组材时,主要原因详写,写深,写透,次要原因略写,点到即可。 写揭示隐含规律的说明文时,首先必须分清文题所要揭示的是自然规律还是社会规律,或是思维规律。不管哪一类规律,都要从现象入手,在充分占有材料和细心观察的基础上,一步一步地释疑,最后再向读者摊牌。 写事理说明文多用逻辑顺序,即按事物的内在联系和人们的认识规律来安排说明的先后。
逻辑顺序包括由主到次,由整体到局部,由现象到本质,由原因到结果,由概括到具体,由特点到用途。还可以颠倒使用。能否合理地安排说明顺序,不单纯是个方法问题,重要的是看作者对说明对象有没有符合 规律的认识。 为了把事理阐释得清楚明白,事理说明文要采用相应的说明方法。按照大纲的要求,我们要掌握下定义、分类别、举例子、打比方、列数字、作比较、作诊释、列图表、引资料等说明方法。
在第一单元已经对说明方法做了举例说明,这里不准备详细赘述。 下定义,是用简明扼要的语言对某一事物的本质属性或某一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做出科学、周全、严密的界说。如《食物从何处来》给“食物”下的定义是:“食物就是一种能够构成躯体和供应能量的物质·一”又如《统筹方法》一文的开头便对统筹方法给以界定,概念确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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