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旧社会,常有借妻女姊妹的亲戚关系以获取私利者,例如因妻子的父亲是当朝大官就能享受特殊待遇,或因女儿、姊妹嫁给了有权有势的官家也就能得到各种非法的条件和额外的收益。这在黑喑腐败的旧社会官场中是并不稀奇的,甚至流行成风。人们讥笑、鄙视和痛恨这种仗着娘儿们的关系而捞到“好处”,称之为“裙带头关系”或“裙带关系”,也叫“裙带风”。
宋朝人赵升的《朝野类要》卷三,有一段记载可作证明。他写道:“亲王南班之婿,号曰‘西官’,即所谓‘郡马’也,俗谓‘裙带头官’。”
另一宋朝人周辉的《淸波杂志》卷三,也有一段记载,他说:蔡卞娶了“荆国公”王安石的女儿为七夫人,因此显赫一时,后来又拜为右丞相,荣任之日,张灯结彩,演戏奏乐,邀宴宾客,大事庆祝。有个参加演出的滑稽演员嘲讽道:“右丞今日大拜,都是夫人裙带。”人们引为笑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