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小的时候,蹲在一望无际的麦田里,头顶着毒辣的太阳,弯着腰酸痛的腰一镰一镰割麦的时候,爸爸就告诉我,要你能丢到镰刀,双脚离开这土地,你这一辈子就算是有出息的了。
于是,我就有了一个遥远的梦,梦里只有一个很唯一的愿望--离开村庄。
我选择在一个暑假踏进城市,背叛村庄。可前脚踏进城市的门,后脚就反悔了,我的另一只脚把村庄也带走了。走在城市陌生的背景里,我发现村庄紧紧的跟着我。我走不出自己的村庄:我展示着村庄人们穿衣打扮,浓厚乡音淳朴笑脑,羞怯单纯。;我吃着从村中带来的咸菜,酱豆,香樟头儿。
咸菜是妈妈亲手腌制的。村头的地里采摘的青椒、韭菜花、萝卜,洗干净了加盐泡制出了最地道的乡村味道。咸鸭蛋是村子小河里泡大的鸭子下的,一个个放在盐水坛子里,那是酿了很久的梦。香樟头,我家院子里那棵香樟树上的,我亲自爬上那高高的香樟树上踩下,搓上盐就腌制出了乡村模样。酱豆就是煮豆晒干发酵后加上作料用家乡的太阳晒成的,时间加工了他本来的模样,却改变不了他的乡村气息。与城市的美食相比,他们是那么相形见绌,我却看到他们幸福的颜色,很多时候,买一个馒头,我就用他们下饭。细致的、耐心的品味着家乡味道。
妈妈亲手做的布鞋,在上面精心绣出了剔透的石榴花。带上他出来时,我自豪的认为,穿上它,我会是人群中最让人羡慕的那一位。当我站在军训的队伍里时,却看到大家把同情或嘲笑的目光投向我的鞋子时,我这才知道,穿绣花鞋的我是可怜的乡里娃。我默默无语,直到有一次的晚会上,我的“石榴花”终于在我娴熟的舞步中盛开到了最美。
吃完了被我带来的“家乡”,穿烂了盛开的“家乡”,我发现家乡依然伴着我,言淡间淳厚的乡音,我真的像极了自己的村庄。村庄,在我们一颦一笑里发挥到了极致。
曾经极力掩饰自己是乡下人,带着村庄一路走来,终于有一天,我的村庄在我的心里,在我的嘴边,在我的笔下大大方方的坦率起来,一如村庄里的人们,那顶天立地的脊梁。那一刻,我知道了,我和村庄在一起,在我心中变得是无比的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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