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罗大经编撰的《鹤林玉露》,有这样一则小故事:
崇阳县(今属湖北省)县衙门里,有一个管理钱库的库吏,有一天下班回家时,被发现头巾里有一个小钱。追问之后,库吏承认,这个小钱是从钱库里偷取的。县官张乖厓知道了,便把他拘押起来,并且把他责打了一顿,还要判他盗窃国库的重罪。这个库吏不服,说道:“我只拿了一个小钱,这有什么大不了的事,就要拘我、打我!哼,你至多打吧,难道还能杀我!”张乖厓见他态度很不好,不禁大怒, 偏偏判了他一个死罪,判决书上写道:
一日一钱,千日一千;
绳锯木断,水滴石穿。
库吏于是被斩首。
有人说,斩首处死,判得过重了;有人说,如果一贯盗窃,细水长流,案情也的确是严重的。我们这里且不谈量刑轻重的问题,从小错误如果不改,就要发展成为大错误这一点来说,“绳锯木断,水滴石穿”,这句话是具有教育意义和值得我们警惕的。
《汉书•枚乘传》载,枚乘曾说过:“泰山之溜穿石,单极之绠﹝gěng〕断幹〔hán〕。”这是“绳锯木断,水滴石穿”这句成语较早的一种说法。(绠,井中汲水用桶上的绳子;幹,井上的栏圈。)
这句成语,同时还有这样的意思:只要努力不辍,长年累月地坚持下去,即使能力有限,任何困难终可克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