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才章第七
《三才章第七》选自中国古代儒家的伦理学著作——《孝经》。这一章进一步阐述孝道的意义, 指出孝道是贯通天、地、人三才为一的道理。天包罗万象,地孕育万物,人的孝道是百行之首。人应当效法天地永恒不变的法则,孝敬父母;而在上位的君主,也当因孝立教。
【原文】
曾子曰:“甚哉,孝之大也!”子曰:“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天地之经,而民是则之。则天之明,因地之利,以顺天下。是以其教不肃而成,其政不严而治。先王见教之可以化民也,是故先之以博爱,而民莫遗其亲;陈之以德义,而民兴行。先之以敬让,而民不争;导之以礼乐,而民和睦;示之以好恶,而民知禁。《诗》云:‘赫赫师尹,民具尔瞻。’”
【注释】
天之经:是说孝道是天之道。天空中日月、星辰,永远有规律地照临人世。孝道也是如此,乃是永恒的道理,不可变易的规律。经,常,指永恒不变的道理和规律。
地之义:是说孝道又如地之道。
民之行:是说孝道是人之百行中最根本、最重要的品行。
则:效法,作为准则。
天之明:指天空中的日月、星辰。日月、星辰的运行更迭是有规律的,永恒的,这可以成为人民效法的典范。
地之利:指大地孳生万物,供给丰饶的物产。
以顺天下:这里是说圣王把天道、地道、人道“三才”融会贯通,用以治理天下,天下自然人心顺从。顺,理顺,治理好。
肃:指严厉的统治手段。
教:这里指合乎天地之道,合乎人性人情的教育。化民:指用教育的办法感化人民,使人民服从领导。
不争:指不为获得利益、好处而争斗、争抢。孔传:“上为敬则下不慢,上好让则下不争,上之化下,犹风之靡草,故每辄以己率先之也。”礼:礼仪,指处理人际关系的准则及对社会行为的各种规范。乐:音乐。好(hǎo):善。恶(è):不良行为,罪恶。邢骨疏云:“故示有好必赏之令,以引喻之,使其慕而归善也;示有恶必罚之禁,以惩止之,使其惧而不为也。”“赫赫”二句:语出《诗经·小雅·节南山》。
【译文】
曾子说:“多么博大精深啊,孝道太伟大了!”孔子说:“孝道,犹如天有它的规律一样,日月星辰的更迭运行有着永恒不变的法则;犹如地有它的规律一样,山川湖泽提供物产之利有着合乎道理的法则;孝道是人的一切品行中最根本的品行,是人民必须遵循的道德,人间永恒不变的法则。天地严格地按照它的规律运动,人民以它们为典范实行孝道。效法天上的日月星辰,遵循那不可变易的规律;凭借地上的山川湖泽,获取赖以生存的便利,因势利导地治理天下。因此,对人民的教化,不需要采用严肃的手段就能获得成功;对人民的管理,不需要采用严厉的办法就能治理得好。先代的圣王看到通过教育可以感化人民,所以亲自带头,实行博爱,于是,就没有人会遗弃自己的双亲;向人民讲述德义,于是,人民觉悟了,就会主动地起来实行德义。先代的圣王亲自带头,尊敬别人,谦恭让人,于是,人民就不会互相争斗抢夺;制定了礼仪和音乐,引导和教育人民,于是,人民就能和睦相处;向人民宣传什么是好的,什么是坏的,人民能够辨别好坏,就不会违犯禁令。《诗经》里说:‘威严显赫的太师尹氏啊,人民都在仰望着你啊!’”
【解读】
这一章是继“五孝”以后,孔子进一步显明孝道之含义。三才,天、地、人,合称“三才”。《易·说卦》:“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立人之道,曰仁与义。兼三才而两之,故《易》六画而成卦。”又,《易·系辞》:“《易》之为书也,广大悉备,有天道焉,有人道焉,有地道焉,兼三材(才)而两之。”本章说孝道是“天之经,地之义,民之行”,圣王能遵天地之道,顺人性人情,因此篇题拟为《三才章》。
孝经简介
《孝经》是阐述孝道和孝治思想的中国古代儒家经典著作,历代儒客研习之核心书经。儒家十三经之一。
传说是孔子作,但南宋时已有人怀疑是出于后人附会。清代纪昀在《四库全书总目》中指出,该书是孔子“七十子之徒之遗言”,成书于秦汉之际。自西汉至魏晋南北朝,注解者及百家。现在流行的版本是唐玄宗李隆基注,宋代邢昺疏。全书共分18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