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朝有个尹翁归,在汉宣帝时当东海郡太守。东海郡在今江苏、山东交界处靠海一带,当时太守衙门在今山东郯城县〔郯tán〕。
这尹翁归据说是个淸官,他对于本地区内官吏百姓的情 况:高尚贤能的,不安本分的,胡作非为、违法乱纪的,基本上都有所了解。他惩治贪官和坏人的办法,是处罚少数,教育多数。人们都能信服,并且因此使些行为不正的人害怕犯罪而改过自新。
《汉书•尹翁归传》就是这样说的:
翁归治东海,吏民贤、不肖,以及奸邪罪名,尽知之。其有所取也:“以一警百。”吏民皆服,恐惧改行自新。东海大治。
惩罚一人,以警诫很多的人,叫做“以一警百”,或作“惩一警百”。“警”,也可以写作“儆〔jǐng〕”。
清朝薛福成的《庸庵笔记》中,在《咸丰季年三奸伏诛》那一篇里,有“惩一警百,期于力振颓靡”这样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