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语】
罚不当罪
【拼音】
fá bù dāng zuì
【释义】
当:相当,抵挡。处罚和罪行不相当。
【出处】
《荀子·正论》:“夫德不称位,能不称官,赏不当功,罚不当罪,不祥莫大焉。昔者武王 伐有商,诛纣,断其首,县之赤旆。夫征暴诛悍,治之盛也。”
解释:德行和地位不相称,能力和官职不相称,奖赏和功劳不相当,刑罚和罪过不相当,不吉利的事没有比这更大的了。从前周武王讨伐商王朝,惩罚商纣王,砍下了他的头,把它挂在大红旗的飘带上。这征伐暴君惩治元凶,是政治上的丰功伟绩。
【近义词】
罪不当罚
【反义词】
赏罚分明 罚当其罪 罪有应得 十恶不赦
【用法】
作谓语、宾语;指处罚和所犯罪行不相称,多指处罚过重。
【成语故事】
战国后期,赵国出了一位著名的思想家,名叫荀况,名况,字卿,华夏族(汉族),战国末期赵国人,著名思想家、文学家、政治家,时人尊称“荀卿”。
荀子对儒家思想有所发展,在人性问题上,提倡性恶论,主张人性有恶,否认天赋的道德观念,强调后天环境和教育对人的影响。其学说常被后人拿来跟孟子的‘性善论’比较,荀子对重新整理儒家典籍也有相当显著的贡献。
荀子写了一本著作《荀子》,这部著作共有三十二篇,其中一篇叫《正论》,是专门议论政治的。文中提出一个看法:国君要在百姓面前作出好的榜样。残暴的国君被推翻,如夏桀被商汤打倒,商纣被周武王消灭等,这些都是好事而不是坏事。
荀况主张刑罚要严明,犯罪的应根据罪行的大小,给予相应的处罚。如果杀人的不偿命,伤人的不判刑,那就会纵容犯罪,扰乱社会。有人说:“古代没有肉刑,只是象征性地用刑。比如,不使用黥(qing)刑而用墨画脸来替代;不使用劓(yi)刑,而用戴上草作的帽子来替代,这种办法在昏乱的现代是行不通的。如果继续这样做,犯罪的人得不到应有的惩罚,犯罪行为将越来越多。在阐述了上面这些情况后,荀况提出了自己的主张;一个人地位要和品德相称,官职要和才能相称,赏赐要和功劳相称。如果不是这样,弄得地位和品德不相称,官职和才能不相称,赏赐和功劳不相称,处罚和罪行不相称,那就会带来极大的不幸和严重的后果。
与孔、孟相比,荀子的思想则具有更多的现实主义倾向。他在重视礼义道德教育的同时,也强调了政法制度的惩罚作用。
【造句举例】
如果罚不当罪,罚不过罪,那刑罚的威慑力就会大打折扣,甚至丧失殆尽,通过刑罚处罚来预防犯罪的目的也将会成为泡影。
尽管抄袭严重,但相应的处罚确实是“罚不当罪”,往往被轻描淡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