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末,起兵反秦的各地部队中,要算项羽和刘邦这两部分兵力最为强大。那时,以项羽为首的各路起义将领,在河北一带,彻底消灭了秦将章邯率领的主力军;同时,刘邦长驱直入,向西进兵,攻下秦都咸阳,摧毁了秦朝的统治。
据《史记•髙祖本纪》说,刘邦当时比较重视民心的向背,军纪也比较好。刘邦的部队,进至灞上(灞上以西的白鹿原,在今陕西西安市东)的时候,秦王(子婴)前来投降,脖子上套着带子,双手捧着皇帝的印,跪在道旁,有的将领主张把秦王杀了,刘邦不同意,说:“他既已投降,就不必杀他了。”当即把他看管起来,大军于是开入咸阳。刘邦见秦宫中宫室壮丽,珍宝无数,颇想享受一番,樊哙[kuài]、张良一致劝阻,于是把财物府一律封存,不许擅动。并且把部队撤出城外,驻扎在灞上。
刘邦当时召集各县代表人物举行了会议,刘邦对大家说:“各位父老们,你们已被暴秦折磨够了,我现在宣布废除秦的一切苛法,地方官吏照常工作。我们是为父老们除害来的,不是来欺压你们,请不要害怕!我们的部队,已经撤回灞上,等各地将领到来以后再共同商定今后的大事。”刘邦为安定秩序、收拾人心,还宣布了三条约法,他说:“与父老约,法三章耳: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杀了人的要偿命,伤害了人的要治罪,抢劫了东西的要惩处。)刘邦还派出人员会同秦朝原来的地方官吏,在各县各乡普遍宣传。关中各地群众,因此都安定下来,有的拿着牛肉羊肉和酒食,来慰劳刘邦的部队。刘邦不受,说道:“我们部队军粮很充足,并不缺乏,不劳破费!”于是群众更加拥护,都希望刘邦继秦为王。
由于上述刘邦的“与父老约,法三章耳”,后来就产生了成语“约法三章”。它形容:公开讲定条件(不一定三条),切实遵照执行。
《汉书•刑法志》:“汉兴之初,虽有约法三章,网漏吞舟之鱼。”
邹韬奋《经历•种种尴尬》我们很郑重地和工头约法三章,什么时候交稿,什么时候看校,什么时候拼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