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桌前,一个手握中性笔,认真地看着题目的男孩儿,就是我于知呈。
那双炯炯有神的眼睛下方有个挺拔的鼻子,两旁的耳朵大大的厚厚的,很有个性,是我上课时的法宝,能把老师讲的内容全部听进去,一头乌黑亮丽的秀发,看上去帅气无比。
你们别看我如此帅气就被欺骗了,其实我是一个赤裸裸的小书虫,有一次我正在读我心爱的《米小圈上学记》妈妈对我说:“呈、妈妈去超市买些水果,你记得等会儿帮我把煮菜的煤气灶关一下,那时我一个字也没听见,还在津津有味地看着书,等老妈回来,整个屋里都弥漫着一股焦味,还好没发生火灾,但最后还是被老妈批评,“你看书是好事,但也要看情况,别像今天这样差一点酿成大祸,”
你是不是觉得我只爱看书?其实我喜欢打架子鼓,我坐在凳子上拿着鼓棒打在鼓和镲片上,那声音铿锵有力,热情奔放让人顿时变得欢快无比。
我一写起作业来,就像水龙头打开了阀门一般,不写完,绝不罢休,星期五晚上写到12:00,甚至凌晨!班里的同学都称我为卷王。
虽然我在同学面前表现得很卷,但是我也不是十全十美的,其实我非常马虎,每次小测验都会因为各种原因而扣分,比如数学上计算题算错,语文上写错别字,英语上复数漏加“S”,本来能考满分的卷子,硬生生被弄成了低分,看!我是不是很马虎?
这就是我,一个热情开朗,马马虎虎的男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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