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文学家柳宗元的《三戒》,是三篇分别以糜〔mí〕、驴、鼠为喻的寓言性杂文,这里介绍的《临江之麋》,是其中之一。原文见《柳河东集》。
临江之人,畋得麋麑[ní],畜之。入门群犬垂涎,扬尾皆来。其人怒,怛〔dá〕之。自是日抱就犬习示之,使勿动;稍使与之戏。
积久,犬皆如人意。麋麑稍大,忘己之麋也,以为犬良我友,抵触偃仆,益狎〔xiá〕。犬畏主人,与之俯仰甚善,然时啖〔dàn〕其舌。
三年,麋出门,见外犬在道甚众,走欲与为戏。外犬见而喜且怒,共杀食之,狼藉道上。麋至死不悟。
临江,今江西清江县。麋,鹿的一种,即麋鹿,也叫驼鹿;麋,幼鹿;麋麑,就是幼小的麋鹿。上文大意如下:
有个临江人,猎得一只小麋鹿,把它养起来。刚带进门,一群狗流着口水摇着尾巴都跑来了。主人大怒,把它们都吓走。从此天天抱着小麋鹿去接近狗,经常让狗看,使狗习惯,不许乱动;又渐渐使小麋鹿和狗一起玩。
日子久了,狗都能符合主人的心意。小麇鹿一天天长大,忘了自己是麋鹿,以为狗真的是同类好友,就和它们顶碰滚伏,越来越亲昵。狗因为怕主人。也驯顺地和小麋鹿玩得很好,不过老是舔着舌头,露出馋相。
三年后的一天,小麋鹿走出门外,见路上有不少别人家的狗,就走过想和它们玩。它们看到小麋鹿,都很高兴,立刻狠狠地一同把它咬死吃掉,血肉狼藉,弄得一地,小麋鹿至死不悟——到死也不明白这究竟是为了什么。
“至死不悟”,形容直到临死都没有觉悟,也用以比喻顽固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