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到社会转型和文化多元化的影响,耻感对当下国民的约束力日渐淡薄。在“厚黑学”之风甚嚣尘上的当代,耻感文化不仅不断“边缘化”,更有被娱乐经济作为卖点反向消费的意味。由于不再有明确统一的价值评判标准对个人道德进行审判,个人内心的善恶观与道德令随着主体经验的累积而形成了独立、特化的内在意愿,如果没有强有力的精神纽带支持,这种孤立的意志形态难以形成普遍认可的共同规范,耻感就失去了参照的对象。
纵观我们的社会,只追求物质享受、社会责任感丧失的扭曲价值观仍然在蔓延,各种伦理体系渐趋瓦解。随着乡镇代际关系的改变及古典孝道的下台,父母权威和传统社会付出与回报相均衡的逻辑关系被彻底打破,老无所养、幼无所依等无耻的现象时常出现;经济及政治语境下的耻感缺失导致职权的滥用和缺席,物用而非职责本位的权利模式严重破坏了合理的社会公共生活范式;而在文化领域,“娱乐至死”的消费主义以及以丑为荣的审丑观扭曲了公共文化的价值,破坏了社会风尚。
“耻感文化”一词源自于美国人类学家鲁思·本尼迪克特对日本文化类型下的定义,其将之称为一种“靠外部的强制力来维护善行”的文化模式。耻感文化同样适用于描述中国古代文化的心理特点,并且具有着博大精深的内涵。
中华民族文化里,一直蕴含着独特的“耻感”因素,极具伦理风格和道德意蕴。我们的民族,有着鲜明而坚定的道德底线;我们的民族,选择“克己”而不轻易放纵;我们的民族,鞠躬尽瘁,使命必达而忍苦耐劳。我们的民族血脉里,流淌着道德的光辉与美好、不甘堕落的永恒的进取精神。在将耻感精神与现代制度结合之后,我们的国家创造出了井然有序的社会秩序和持续不息的经济奇迹。在中国文化的语境里,“克己有耻”“持之以德”是中华民族永恒的道德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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