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卡丘是一个开心果。
色素的调和,表情的生动,一切都显得那么可爱。
大熊太大而嫌生硬,即使如温柔的小兔或英勇的小狗,也不如皮卡丘,而且太不可爱了。
然而皮卡丘却因为它的可爱,而被人遗忘了,觉得傻。
就是这样一只傻萌的皮卡丘,那黄色的绒毛,那圆圆的球形身体,那尖尖的耳朵,那闪电似的尾巴,增之一分则嫌长,减之一分则嫌短,胖之一丝则嫌肥,瘦之一丝则嫌少。
在树的附近,时有一只两只皮卡丘觅食。住在森林的它们通常以树果为食,它们用小小的电击把树果打下来,这样就不用爬树,还可以顺便将其烤熟。在远处看,就像一幅很和谐的风景画,皮卡丘也给画增加了“懒萌”的画风。
晴天的早上,每每看到皮卡丘结群藏在草丛,看来像是不安稳,而它们却很享受,这是别的东西无法替带的嗜好,也是皮卡丘独特的习惯。人们说它是在玩捉迷藏,可它真是在玩捉迷藏吗?
电视机上,只见一道金光闪过,是发射了十万电伏的皮卡丘“飞”过。那是生活中的一种刺激,更是有趣的形象化,而且具有生命了。
或许有人会感到美中不足,皮卡丘不是真正的活物,但是它不就活在我们每个人心里吗?
不,不能仅仅是在心里,皮卡丘已经充满了我的童年。
皮卡丘陪伴我度过了整整五年,和我一同度过了许多春夏秋冬,它将永远是我的知心朋友和开心果,也将永远陪伴我。
——“皮”迷沙若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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