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狼,因为它是草原的象征;我喜欢狼,因为它是自由的象征;我喜欢狼,喜欢它豪放的性格、野性的力量,拥有知恩感恩的心。
故事中的主角:小狼格林和“狼妈”李微漪。
相遇,即是一种缘分。
原本临近濒死的小狼,在既善良又富有爱心的人类李微漪的帮助下,小狼的命运就此改变。
这只小狼的生命力特别顽强,在狼妈还没有帮助它之前,已经有五天没有吃奶了,它身边的兄弟们已经全部饿死,只剩下生命顽强的它。
狼妈给小狼取了一个好听的名字:“格林”。格林用英语是“green”,意思是“绿色”,希望这只小狼向往自由,充满活力,健康成长。
在经狼妈李微漪的照顾下,格林一天天的长大了。在家里,还有一个格林的兄弟“狐狸”,这兄弟俩刚见面就打架,狐狸打不过就使“阴招”,格林自 然也不服气,对着狐狸的命根子就咬,狼妈也是拿这对兄弟没辙。
格林越长越大,自然是在家里待不住,天天闹着出去玩,它又不是狗,带出去肯定会引人注目,这点让狼妈特别烦恼。
狼妈想了好久,觉得把格林放在家里不是一个好办法,决定把它送到动物园。
但是李微漪来到动物园时,被眼前这一幕惊住了:动物们一点精神都没有,动物园的笼子囚禁了它们向往自由的渴望,它们已经忘记了自己的天性。
李微漪来动物园的目的不是让格林有更好的生活,而是想让格林找回天性,重回自然。
李微漪决定冒个险:带格林重回草原。
为了让格林找到自己的天性,狼妈让格林跟藏獒们一起生活。
狼跟獒天生就是天敌,怎么可能一起生活?
刚开始,格林很想跟藏獒成为好朋友,但是有一只叫森格的藏獒对格林非常有意见,对它非常不友好。但是藏獒中首领——皇帝,却对这个小家伙很是照顾,每次森格要欺负格林时,皇帝都会第一个站出来保护它。
在藏獒的带领下,格林逐渐长成一匹优秀的狼,已经会独自寻找猎物。
有一次突发意外:李微漪得了肺水肿,需要及时回城里治疗,只好把格林独自放在草原,同藏獒生活。 时隔两个星期没见,格林已经对李微漪万分想念,当李微漪回到草原看格林时,格林迅速冲了出来,给了李微漪一个大大的拥抱。
故事的最后,狼妈带着格林踏上了寻找狼群的路,一路上跋山涉水,不惧危险,不怕饥渴,一心只想着重返狼群,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他们找到了狼群。
格林还是不舍得李微漪的,迟迟不愿离开她,而李微漪只好下决心丢下格林,自己含泪返回……
读完了这本书后,我想说:愿世人都像李微漪那样有爱心,也愿世人都像格林那样被善待。
爱心不分种族,不分性别,不分年龄,只有爱心,温暖无处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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