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叔高三作文
夏夜,太阳还没落山,天依旧是很明亮的。
一左一右牵着父亲母亲的手,父亲的手大,母亲的手小,他们的手在不同的地方结了小小的茧子。牵着父母的手的我,吃得饱饱的,很开心。
“阿细,爸爸妈妈带你去看你小叔,到了那里,要有礼貌……我说,你弟也真是有够不安分,离家出走这么多年,回来了第一个电话,竟然是汇报自己住院。”我还没来得及回应母亲的话,就听她将对话对象转向了我父亲。
“我弟他……真想不到这么多年他一直没变,对音乐还是那么热爱。”父亲轻轻说着,不知想起了什么,脸上浮现出既无奈,又钦佩的笑容。我听得懵懵懂懂,自顾自哼着刚从幼儿园学的儿歌。
当年幼小的我,穿着开裆裤,还挂着清汤鼻涕,就这么屁颠屁颠跟着父母亲看望住院的小叔。当我站在他的病床前,仰着脸儿看他,看着他清俊的微笑的脸,吸溜着鼻子,满脑袋就只剩下了一句话:好高好高、好瘦好瘦……还有他的手指,又白又长,就像上回爸爸出差带回来的象牙筷,好厉害!
我的小叔是奶奶最小的一个孩子,从小就是被爱护着长大,捧在手里怕摔着,含在嘴里怕化了。打小就是被宠爱的小叔,应该就没有什么烦恼或是反抗的必要了才对。但就是这么一个小叔,我的集爷爷奶奶的宠爱于一身,被哥哥姐姐羡慕,打小聪明伶俐的小叔,却不知怎么,走火入魔般地迷上了音乐,并且,执著地踏上这一条当时被视为歪路的.“不归路”。
那一年,小叔不顾众人反对及好说歹说,在一场家庭内部展开的争吵后独自离家,走得决然,走得潇洒。身为名律师的爷爷,一直对他寄予厚望,并且希望他将来能继承衣钵。爷爷在争执时还中气十足,却在小叔摔门而去之后气得昏厥,醒过来后,一气之下说出“从此我再没这个儿子”这种话,还断了对小叔的所有经济支持。
那时所有人都以为,独自一人在外闯荡的小叔,会在几番碰壁、几次挫折,最终发现音乐没有出路之后,浪子回头。可是,三天过去了,半个月过去了…甚至过去了半年,小叔都没有回来,也没有任何关于小叔的音信传来。后来才知道,当年小叔虽单枪匹马,却嗅觉灵敏,不知道从哪得到消息,去了一家酒吧唱乐队。
父母带着我去看小叔,是因为接到了自称是小叔乐队成员的人打来的电话,说是小叔住院,叫我爸去看他。“千万不能告诉爸爸。”打来电话的人如此转达。
病房里一片白色,床头柜上摆着架小小的袖珍钢琴,小叔就看着它,静静说着:“我生日的时候,乐队里人筹钱买给我一把吉他。就是那把吉他,在一个醉鬼手下变成一堆破木头,一堆昂贵的破木头……他怎么能这么做。”小叔没有打吊针的手攥紧了拳头,手背上暴起了青筋,“……要不是因为他们人多,我早就……”
“我以为音乐能把你这暴脾气改一改。”父亲温柔的话语响起,小叔听着,耸了耸鼻子,低下头不甘心地嘀咕:“…音乐是不能被毁坏的。”过了会儿,也不知道是不是父亲的安慰起作用了,小叔恢复了常态,他安静,身上涌动着难言的气质,就像他手边的那架钢琴。
“你叫阿细,对吧?”小叔突然叫了我,看着我点头,他让我把他枕头底下的东西拿给他。我摸出来一个绿的长的东西,小心地捧着,生怕摔了它——母亲告诉我,它叫口琴。小叔看着我的样子,笑着接过去,凑到嘴边吹了起来。
父亲眉目一动,母亲突然端正了坐姿,就连原先还在哭闹要出去玩的我,也一下子停止了啜泣。一时间,病房里只流淌着悠扬、婉转的音乐声,是很好听的曲子,如清泉流水,像小鸟啁啾。可隐隐的,就是让人感到哪里不对,有些东西,是那支曲子不该有的。是小叔的悲伤么,还是他对家人不理解的苦闷,但更多的,应该是他对音乐的执著吧……可惜那时的我不懂,只知道眼睛有点儿酸涩。
小叔是爱音乐的,痴狂到整整一个月节衣缩食,攒下钱来买当时算奢侈品的口琴,跟着电视学吹。小叔是有天赋的,只是听过几遍的歌,他就能轻易地吹出来,鲜少跑调。
我伴着父亲徐徐诉说的声音,如痴如醉地听着小叔吹曲,看着柔和的夕阳打在小叔身上,霎时间,觉得他便像天神一样伟大。对,就是阿拉伯里的灯神,无所不能。
年岁渐长,我也爱上了音乐。每当听着一支支或舒缓或奔放的曲子,哼着,唱着,感到无边的快乐;而当有所不解,心情郁闷时,又会有淡淡的忧伤…我想,我大概能够理解小叔,理解他当初的悲伤。
时隔很久,当我戴着耳机,漫步在街头享受暖阳,正当上一首曲子结束,下一首曲子开始的间隙,我突然听到一阵悠扬的提琴声,拉的是我熟悉的曲调,一如当年消毒水味四溢的病房里,让人泪下的感动。
我循着乐音,远远找过去,站在转角处看着街对面,那人的身影分外眼熟。他的头发遮住了衣领、眉毛,胡子拉碴,身上套着件宽大的破旧T恤,尽管如此,却不给人脏乱的感觉。他是我的小叔,我的尽管落魄却依旧精神整洁的小叔。“音乐是不能被毁坏的。”小叔这么说过。
小叔十根象牙白的手指,翻飞、拨拉,片刻不停地跳跃,像十个灵巧的小精灵,跃动在琴弦上,奏出美妙的曲子,仿佛就那么,创造了一个引人向往的幻境。小叔闭着眼睛,陶醉在自己的音乐世界里。
我看到他的脚边,摆着只敞开的琴盒,红绒布衬里裹着十几张票子,就如那架袖珍钢琴,醒目而悲伤。
我想起昨晚晚饭时,父亲说起他的小弟,讲他如何不顾性命地挣钱,只为了买小提琴,又如何为了能进音乐学院,为了能付得起那高昂的学费,一次性兼好几份职,甚至于在街头卖艺……
我一直都知道,音乐是一座神圣的殿堂,而我的小叔,是最虔诚的朝圣者之一。他甘愿为了音乐,舍弃自己的一切。
我知道,当我望着小叔专注沉迷的脸庞,刹那间流过心底,教我不自觉屏住呼吸的,叫做感动。
【小叔高三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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