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我家买了地,建了房,拥有了一家店面。爸爸说:“这间店面要好好利用,开间食杂店吧!”爸爸的意见,全家一致通过。于是,农民出身的爸妈多了一重身份———生意人,而我成了爸妈的得力小帮手。
小店的生意起初很冷清,后来红火了起来。去年暑假,爸妈办起了小超市。采用开架售货的经营方式后,光临小店的顾客络绎不绝。
一个周末的早上,忙着打理店面的妈妈对我说:“婷婷,妈妈抽不开身,你到税务所去交这个月的税款,行吗?”“行啊!”我爽快地答应了。心想:为家里做力所能及的事是应该的呀。妈妈递给我一些钱,又交代了几句,我便出发了。
“小朋友,你家的税款不必交这么多。”税务官说着,退给我两百块。怎么会多了呢?妈妈数好后才交给我的,难道她数错了?我让税务官再数一遍,还是多。我心里暗暗责怪妈妈,差点白白浪费二百块钱。
回到家里,我得意地把多出来的钱交给妈妈。妈妈一拍脑门,说:“忘了告诉你,咱家的营业额增加了。这是咱家该交的税款。”“按营业额征税,那隐瞒实情,不就可以少交税了吗?”我对妈妈说,“税务所不知道我们增加营业额,能省就省吧。”
妈妈却不赞成:“依法纳税是我们应尽的义务,这怎么能行呢?”
“没想到,妈妈的觉悟这么高。”我带着几分调侃说。
在一旁看报的爸爸插话说:“国家建设,经济发展,全靠税收呢。你看这报纸上,飞船上天,西部开发,电网改造……哪一样离得开税收?偷税漏税,可不是我们正经生意人所为。”
妈妈接过话:“是啊,我们既是纳税人,又是受益人。前两年,我们店门口的小溪上没有桥,这里偏僻冷清,生意不好做。现在,政府出资,在小溪上建起了便桥,路畅通了,咱家这‘被遗忘的角落’成了黄金地段,生意也越来越红火。所以我们应主动纳税才对。”
原来我们家生意兴隆还跟这座桥有关系,妈妈不说,我还真不知道。爸妈的一番话,使我对纳税有了新的认识。我对爸妈说:“诚信纳税,利国利民更利己,把钱给我,我去补上。”爸妈听了,高兴地笑了。
我拿着钱,再一次来到税务所。税务官知道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后,竖着大拇指,夸我们家是纳税标兵。(指导教师林云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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